更新时间:2022.06.19
1.凡确诊为职业病的在职职工,在治疗、疗养期间,其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福利、保健食品等待遇,按本企业在岗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职工因职业病,职业危害因素需要住院观察治疗的,其所需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差旅费等,按因工待遇处理。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支付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具体标准遵照法律规定。
工伤工资待遇如下: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
员工工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员工的工资不发生变化,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根据医院的建议、伤情的判断,从员工受伤无法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停工留薪不得超过12个月。但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
职工工亡待遇的标准: 1、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鉴定是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工伤待遇是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工伤赔偿项目有: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工伤待遇的规定:1、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应到签订工伤救治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如遇紧急情况,可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3、符合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如果仅通过工伤认定的,不能享受伤残赔偿,获得以下工伤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其他。
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后的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其他。
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但上班的,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上班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