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执行的原则有: 1、行政强制执行合法性原则,强制执行的设定和实施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2、行政强制执行的适当性原则,强制执行中要考虑效益和损害的适当性; 3、教育和强制相结合原则,需要在强制的同时发挥教育作用。
执行通知书并不是强制执行。执行通知书的意思就是告诉被执行人,该案件对方当事人已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如果被执行人不自动履行的话,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另外,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应当按执行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和数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行政强制,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的人身或财物采取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以及对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的特征如下:1.具有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具有强制性。3.具有限制性。它属于行政限制行为,而不是行政赋权行为。4.具有预防性。5.具有临时性、应急性。6.从属性和独立性相结合。7.具有非制裁性。8.具有可诉性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都有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
行政强制措施具体包括以下种类: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查封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财物;冻结其存款、汇款;以及其他的种类。
我国《行政强制法》中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种类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1.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 2.即时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以及冻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存款、汇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