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吸毒容留的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毒的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容留他人吸毒中的场所的理解为该场所是指提供给吸毒者吸食、注射毒品的场所。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一般是行为人专门为吸毒者准备的某种比较固定的场所。
所谓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给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场所。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提供的地点,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
需要看是否符合构成犯罪的情节,只要符合条件,就构成犯罪。否则,将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3),2012年5月16日第十一条规定:允许他人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三)》的通知。第十一条〔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包括以下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毒品的管制秩序,又包括他人的身心健康;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罪行为人可以根据吸毒人员的要求提供场所,也可以为吸毒人员主动提供,是否收取费用不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后,减刑的程序如下: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部门审查;2、刑罚执行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
如果犯罪嫌疑人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的,就构成了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只有符合下面情形之一的,触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犯罪嫌疑人才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一,罪行较轻,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