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常见问题: 1、一方隐匿、转移共有财产以及虚构债务的情形时有出现,法院认定难。 2、新类型财产增多,缺乏区分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标准和依据。 3、关于知识产权收益归属的有关规定有欠公允。 4、对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有盲区。 对策: 1、加大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是对于房屋的归属无法明确导致离婚时房产不能及时分割。处理办法有: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
(一)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分家析产只能是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是不属于分割范畴的。 (二)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对
我的看法是: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请问关于小孩抚养权我是否可以获得?二、何种情况下抚养权可以归我?三、婚前购买的住房我爱人是否有权要求分家(由于现房价上涨,但此房是居住使用而不是投资,是否存在房屋增值部分平分,房屋部分如何分配)?
(1)体现夫妻关爱毋庸置疑,婚内财产协议能够最有效地承载前的海誓山盟。如何信守一方对另一方的关爱、呵护承诺,婚内财产协议给伴侣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表现方式。一份好的婚内财产协议,犹如给车辆上了一份包括各类
起诉离婚,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夫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般不会涉及一方婚前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其中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对方无权请求分割。就算是双方生育的子女,也无权请求父母分割他们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婚前
离婚分割财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不需要证据的,诉讼离婚时需要证据的。因为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法院审理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