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因延长投标有效期导致投标人损失的,除因不可抗力确实需要延长外,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后,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是对于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利收回。
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后,投标人可以收回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但是对于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利进行收回。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投标人有权利收回投标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但是对于其所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有权利进行收回。
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后投标保证金可以收回。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的除外。
投标有效期是三十个工作日。投标有效期通常自开标时间起算,投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定标和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30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
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