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肇事车辆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交警部门定责后,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
1.如果是轻伤,那么主要就是交通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问题。 2.双方之间以协商为主,建议在与对方协商之前,先大致了解应当赔偿多少钱。确定个心理价位再去谈。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对方狮子大开口),可以拒绝。之后在交警部门组织下调解或走法律程序
(一)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案,伤者需要治疗的,机动车方应履行救助义务;如事后伤者伤情发生变化构成轻伤、重伤或死亡的,应转为一般程序处理。 (二)交通民警当场无法认定是否构成轻微伤或当事人对伤情争议较大的,如当事双方对事实及责任无争
当事人不愿和解、虽然愿意和解但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对方不应诉对方拒不签收诉讼文书的,可以留置送达;对方不出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定责对方耍赖不赔偿的情形,其但是人时可以申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的,对于调解不成的情形,其当事人是可以根据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在申请强制执行的
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不在场,交警将不予调解或由交警另行约定。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民调解委员会和有关组织的主持下,自愿协商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通过教育指导,促进各方达成协议,解决争议。根据法律规定,涉及交通事故调解的,各方或代理人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普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事故受伤方迟迟不愿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结案,公安机关不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结案的,需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