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有权利在股东大会上对议案行使表决权的股东: 1、股东会会议由认缴出资的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依规定。 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事项有: 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由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制定,规定了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也由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如下: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有: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任何一个股东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决议无效。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应当按照法定或者是约定进行。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对瑕疵股东会决议区分了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形,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决议内容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或程序违反法律的,为可撤销决议。 公司
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等; 2、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出席情况; 3、对所议事项的决定; 4、出席大会的股东签名。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与出席股东的签名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 1、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扣减股东股份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首先,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其次,程序必须合法合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
股东会决议包含的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