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我国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许可一般包括了下列特点: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依申请的行为;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其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以及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的五种种类包括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其中核准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技术标准与经济技术规范,对申请人是否具备特定标准、规范的判断和确定。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主体资格与特定身份的确定。
行政许可的种类: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普通许可是准许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利的行为。凡是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活动,基于高度社会信用的行业的市场准入和
行政许可的设定: 1、行政许可的设定原则,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凡是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行管理的事项,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只有市场、社会自行解决不了的问题,政府才能介入,才能通过设定行政许可进
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行政许可以一般禁止为前提,以
行政垄断主体范围: 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包括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构、公务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特殊企业和特定的普通企业等。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包含有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行政主体一般指享有行政职权、行使职权的组织如行政机关;行政相对方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所指向的对象。
范围: 1、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 2、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造成环境污染。 3、当事人的行为后果已经或者将破坏自然资源。代履行属于间接强制执行的一种,与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均属于间接强制执行方法。
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如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停止违法行为;继续履行职责;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 (1)通报批评; (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返还权益; (6)停止违法行为; (7)继续履行职责; (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