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8
如果是连带保证的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如果借款期限届满,债权人可以要你在担保范围内偿还,也可以让债务人偿还;如果是一
银行贷款贷款人不还时,应该不应该直接向担保人追偿借款,主要取决于在贷款合同中担保的方式。贷款银行必须首先向借款人追偿,如果借款人无力偿还再向担保人追偿贷款。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
不是担保人。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
担保期限延长的条件应为征得保证人的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务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没有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印象。如果想延长担保期限,必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
成立保证担保合同的条件是: 1、具有两方以上当事人,就合同主要事项达成一致; 2、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均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3、主债权债务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
债务承担有如下效条件: 1、必须有有效的债务存在。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即使当事人有承担合同,也不起作用; 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不可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 3、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 4、债
当事人有贷款可以做担保人。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所以即使有贷款的,如果能够证明有偿债务能力的,依旧具备担保的资格。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