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法律有规定,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在侦办期间不能传递任何物品。而且饮食、看病都由看守所承担费用,因此正常情况是不能的,因为涉及到羁押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
在看守所一般情况下不能联系家人。但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其家人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律师可以转达家人的意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还可以为其提供咨询、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要会见必须有特殊情况,经公安局长批准。但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只要是有精神病的,看守所都不予收押,公安机关应当办理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医鉴定(精神病鉴定),如果属于精神病人,并且认定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期间也属于犯病状态,不能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程序如下: 1、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即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羁押场所的一个月内,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2、由当地监狱集训点集训两个月后由省监狱管理局进行分配。 3、正式下队后监狱在五日
看守所可以送照片。一般只能是送些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不能送违禁危险物品。看守所在接收在押人员家属寄的物品时,应当进行严格检查。同意接收的,填写接收财物收据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在押人员签收,一联交送物人。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药品
看守所按规定是不能见朋友的。因为其探视权只有亲属和监护人拥有。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被羁押人员应当遵守看守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但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见其他任何人。 所以一般
这是不可能的,并不是在看守所都必须要赤脚的。而是进去的时候所有东西都需要检查,包括穿的鞋子也要检查。现在都在搞人性化管理了,所以对犯人很注重感化教育的。
看守所不是行政机关。看守所是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之一。国家的刑事羁押机关,指明了看守所的基本职能及其区别于其他国家机关的特定属性。看守所是羁押犯罪分子的场所,根据相关法律看守所对羁押犯人实行警戒看守,保证犯人的安全,同时
看守所的信是可以收到的。但信件内容不能违反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 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但罪犯写给看守所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因为即使是在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