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下,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
对于公司,我国法定的两种公司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均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而合伙企业是指由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由自然人投资,财产归投资者个人所有,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公司股东与公司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分别是: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一人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
个人公司一般对个人债务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则与公司无关,公司的财产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是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借贷行为,则可能构成表见代理,公司需承担偿还责任。
企业法人承担什么责任,严格来讲应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什么责任 第一,行政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能证明对公司行为不知情。 第二,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