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婚后的住房补贴养老金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内所得的财产都算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二人在婚后的住房补贴养老金都可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任意一方当事人获得住房补贴养老金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只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补贴和公积金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所有的应属个人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可以对该部分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
军人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配。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工资; 2、奖金; 3、生产经营收入; 4、知识产权收入; 5、继承或赠与财产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补贴是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以下军官、文职干
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 法律上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劳动者的津贴是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 根据《民法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一方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住房补贴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屋补贴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
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
若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购买期房,但是有财产协议约定房子共同所有的,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津贴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津贴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双方均可以对其主张所有权。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那么就不可以将津贴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
住房补贴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等。
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后的住房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可以将其视为工资的一部分,婚后取得的工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