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的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但是通常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
分居不是离婚的必备条件,不管分局多久都可以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随时向民政局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就以上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诉讼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到公摊这个程度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补偿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目前我国法律对拆迁安置回迁房公摊面积怎么计算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法等法律只是进行了笼统的说明,而部分地区的地方法规有些是明确进行规定的。公摊面积比例,是指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房屋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确定,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1、被拆迁房屋性质和面积的认定是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的一个前置程序,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2、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该幢房屋内各户
房屋拆迁由于土地性质和各地区政策的不同,会出现不同的补偿标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的人应当给予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
房屋拆扦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