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符合规定的,那么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的,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单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劳动者: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两倍。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如果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辞退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属于其他情形的,则劳务派遣单位不需要赔偿劳动者。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
女职工超生违反计划生育,但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员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与员工解除合同。怀孕女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女职工工作年限,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实践中经常遇到因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该如何进行处理呢?我们将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进行赔偿。即女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就向其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