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0
构成利用会道门致人重伤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会道门,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重伤结果发生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认定行为是属于未遂还是预备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着手”是指:行为必须是接触或者接近了犯罪对象,对犯罪客体构成了直接的侵害或者威胁;行为本身具有导致犯罪结果产生的性质,即如果不是主观方面的原因,而任其发展下
放高利贷不犯罪,但是进行转贷牟利的,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放高利贷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诈骗罪等。如果因高利贷行为引发绑架、拘禁、伤害行为的,还会涉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放高利贷行为,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并且以超过36%的年利率放贷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放高利贷行为,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并且以超过36%的年利率放贷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构成非法经营罪: (一)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
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应视为已经执行完毕,缓刑期满后在法定期限内再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构成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不构成。因为成立累犯的条件是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后罪。而判处缓刑的人实际上并没有执行刑罚,不具备成立累犯的前提条件(即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因而,前罪是缓刑的,后罪无论是在缓刑期间犯的,还是缓刑期满犯的,都不构成累犯。
犯罪既遂形成犯罪了。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法律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
黑社会组织犯罪符合夏利天条件就属于累犯: 1、主观上,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3、刑度上,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上,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