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 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
1、搬迁费。征收住宅的,按套一次性搬迁费,由1000元调整为2000元;征收非住宅的,按合法建筑面积计算,由8元/㎡调整为10元/㎡; 2、临时安置费。按约定的过渡期限,每户每月由1300元调整为1500元; 3、装饰装修补偿费。简装修的,
农村宅基地建房面积超标的处理是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占地建筑物、可以并处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江苏省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定的标准是根据区划来确定的,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一百三十五平方米;人均耕地在十五分之一公顷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1、菜田平均每亩15万元; 2、基本农田中旱田平均每亩5.8万元,水田9.9万元,菜田15.6万元; 3、林地及其他平均每亩13.8万元; 4、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亩13.6万元; 5、空闲地、荒山
农村宅基地宗地面积,是指批准的房屋用地面积,并不是指宅基地面积。土地面积一般亦可以称之为宗地面积,即一宗地权属界址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 一旦确定了土地所有权的边界,也就确定了土地面积。如果一块土地原产地证书上边界与实际面积要一致,而且与面积
根据村民家庭人员和本村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确定: (一)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二)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农村宅基地翻建面积规定如下:1、1到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3、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4、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