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诱供属于非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做的笔录可以收集对方诱供的证据,然后向人民检察院举报推翻。诱供是指诱使刑事被告人或证人按侦查、审判人员的主观意图或推断进行供述。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笔录是直接能够证明对象所说话语,是当事人对总体情况的一个书面表达,能够经得起查实,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民事案件二审法官会翻看一审笔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法院会基于一审查明的案件事实以及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一般会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决定是否开庭审理程序。
可以的。翻供就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总称。它包括否认型翻供和辩解型翻供两种形式,前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部或部分地推翻原供认的犯罪事实;后者系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虽不否认事实,但提出一些足以影响犯罪成立
采集制作笔录是一项非强制侦查活动,而拘留则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司法实践中,有些人被问了笔录后,就被拘留、回不来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存在必然关联。
在刑事案件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翻供的情况并不少见。面对翻供,法院要有个科学的认识,不能一概否认,要给予高度重视。法院要查明翻供的原因和内容,必要的时候传唤证人到庭质证。如果出现新证据,则可能会影响后期的量刑。
民诉案件中笔录是直接证据。笔录是直接能够证明对象所说话语,是当事人对总体情况的一个书面表达,能够经得起查实,可以直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依据,不需要和其他证据结合。
根据庭审笔录的格式,填好基本内容,在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认真记录被告人的辩解理由;然后公诉人和辩护人先后发问被告人,认真记录被告人的回答;在举证阶段认真记录被告人和辩护人的质证意见;辩论阶段:记录被告人的自我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可以概
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从庭审笔录的来源来看,其可以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 当事人有时会以此案的庭审笔录所涉及的案件事实作为彼案的证据,或者同一法律关系的案件,前案原告撤诉
当我们开庭结束,一审判决的结果不尽如人意,我们想从庭审笔录找寻上诉的突破,或者我们希望将某个案件的庭审笔录作为其他案件的证据使用之时,我们需要向原审法院调取原来的庭审笔录。此时会面临一个问题,庭审笔录是否可以复印?针对这个问题,民事案件的话
庭审笔录是可以进行复印。 也即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因此对于庭审
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是指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 法庭笔录由书记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