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O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
滥伐林木罪通过以下要件认定: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
符合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滥伐林木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我国刑法对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标准:第一、犯罪性质:滥伐是指,行为人已经获得主管部门的同意,但是没有根据采伐证规定的,任意采伐的行为;第二、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如果行为人明知林木的权属不清
滥伐林木案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在林区滥伐林木2立方米-5立方米或幼树100-250株; 2、在非林区滥伐林木1立方米-2.5立方米或幼树50-125株。 定罪与量刑是: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构成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滥伐林木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 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 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 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 5、其他盗窃,情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或个人所有或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的。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量巨大的(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处三年以
滥伐珍贵林木的立案标准是:行为人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在“10至20立方米”和“幼树500至1000株”两者之间是选择关系而非并列关系,只要达到其中之一的标准要求便可构成滥伐林木罪。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 (二)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