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农村房屋能否买卖,对此问题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农村房屋买卖事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农村房屋不能买卖。另一种意见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农村房屋买卖的明文规定,只要双方协商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房本在一般情况下仍然是有效的。合同无效不影响房本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动迁房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一定无效。存在法律规定无效情形时,才是无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
(一)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现实中房产和地产分开转让的情形,房产不得转让、地产不得转让) 这是因为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固定附着物,二者之间具有不可分离性,否则,极易引起损失或导致纠纷。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合同转让时,该房屋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1、当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第三人利益时,合同无效。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或者借用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2、当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以及行政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房屋买卖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有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签订的合同才能具有法律效力;不然的话,就属于无效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2.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
存在以下情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行为人在订立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
房屋连环买卖前合同对后合同影响是:前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后合同的买受人依据善意取得的规定处理。房屋连环买卖前一买受人是后一买受人的出卖人,签订的时间和主体均有前后延续的
根据法律实践,房屋连环买卖中,前一手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并不必然影响后一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法院应当根据后一手买卖合同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无效情形予以认定。 但后一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能否取得房屋权利,应当依据《物权法》第106条关于善意取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效应:合同未实际履行的,出卖人应向买受人返还所收取的房款,买受人返还房屋;合同已经履行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应当认可之前的履行;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酌情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