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建筑物权的规定有: 1、业主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业主行使的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3、建筑除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
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是规定了共有权的内容、共有权行使的范围等。需要注意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民法典》当中,一般涉及到了小区业主对建筑物的相关权利,作为小区业主的,要及时的了解。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种类,依各国实务和立法,计有以下三种: 1、纵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在纵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区分所有权。 2、横割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在横割式区分所有建筑物上所成立的
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对共有部分的共有以及因共有关系而产生的管理权的结合。其包括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和其他类型的物权一样,在物权的实现上实际生活中会产生诸多的问题,一旦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权利人可能会通过向权力机关寻求公力救济,诉至或申请。这时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
物权和所有权,不是相同的概念,两者属于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最为典型的物权的类型。物权就是自然人、法人所享有的直接对物进行支配的权利。这种支配的权利是绝对性的,排他的,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物权总的来说,包括了所有权、担保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一般的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一般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行为。 二、存在损害事实,即在客观上造成他人财产损害或者精神损害。 三、非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
资产确权是指对自己的资产进行法律上的权利确定。资产确权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