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延长春节假期期间(1月31日-2月2日)支付工资的方式是,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 21. 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按三倍工资算,十月一号到三号安排劳动者上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为这三天是国家法定节假日,最少必须按三倍工资支付员工薪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原因或者患职业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其停工留薪期内,企业不得改变其原工资福利,且应当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工伤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计算。这里所说的“原工资”一般是指劳动者在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或者在
病假工资计算方法是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
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工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产假工资是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产假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生育津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
工伤休假期间是有福利待遇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者的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算。用该工资标准乘以请病假的天数就是总的病假工资。至于具体的工资数额,则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