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未经法定离婚程序单方声明解除婚姻关系是无效的。 因此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在此期间,一方又与他人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行为。19
两个事实婚姻不算重婚,第一段事实婚姻在1994年2月1日前缔结的除外。对于重婚罪的认定需要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事实婚姻不构成法定的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在重婚罪中,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事实婚姻在认定重婚罪中重要。
1、事实婚姻的任何一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法律意见】 1、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 2、《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重婚是刑事犯罪,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是否构成重婚,取决于犯罪嫌疑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长期同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相称。构成上述情形的,可能违反重婚罪。事实婚姻是历史遗留问题,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事实重婚罪包括三种情况,即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先后两个都是事实婚。 对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要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精神来看,对待事实婚姻,还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比如,起诉请求解除同居
同居时间不是判定事实婚姻的因素,根据相关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关键点有三个:1、未办理结婚登记;2、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都符合上面三个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