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协议丢了可以去民政局查阅。双方拿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结婚证丢失的,双方是没办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双方持有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但双方可以选择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是一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处理,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丢失应带着离婚证和自
如果离婚证丢失,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会
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丢失的,当事人可以约定补签协议。
民政局会留一份归档。夫妻一方离婚协议书丢失后,可以到民政局补办。丢失方只要带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夫妻的档案调出来,按照丢失方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
离婚协议书丢了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请求复刻,同时应当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以及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是有建立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会被长期保管,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事项。
如果离婚协议书丢了,但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并没有发生争议,则继续按照约定履行即可。如果双方在履行离婚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一方需要以离婚协议作为证据,可以向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取离婚协议书,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离婚时,会
离婚协议书遗失的处理方式:若夫妻双方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会有档案留存,因此,带上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去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即可。若还未办理登记,重新写一份即可。
丢失方需要办理补办手续。离婚协议书的补办程序如下: 1、带着离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注销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 2、婚姻注销中心的工作人员会把离婚的档案调出来,丢失方可以按其自己的申请,把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在法院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丢了,是没有影响的,因为若是调解成功的,法院一定会依照协议书制定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更高的效力。人民法院是不参与协议离婚程序的。若是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丢了,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