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公证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才是收养的必须程序,因为合法的收养关系是从登记之日开始成立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都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解除同居关系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可以协商解决。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来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的程序是: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办理机构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三
解除领养关系无需再承担抚养费。养父母和养子女的父母子女关系是依照法律程序成立的一种收养关系,他们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都是从此而来,因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一经依法解除,他们之间的抚养、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亦即结束,所以养父母便无需再承
解除收养后可以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3、属于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 4、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因此在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下
解除收养后可以结婚。养父母、养子女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自收养关系解除自动消失。当事人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形式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可以登记结婚的。
(一)解除涉外收养关系之协议解除: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条件就是双方当事人有终止收养的合意,即养父母、养子女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可见,协议解除涉外收养关系的程序实行单一
在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协商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则三十日后可以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则三日后可以解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立即单方面
下列情况可以继承担保关系: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
解除担保关系需要满足下列任一情形: 1、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债务,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 2、与借款人协商,要求更换担保人。 3、如果担保人被他人欺骗,胁迫,或者是借款人与其他人双方串通,骗取提供保证,在这些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向法院
可以解除担保关系的情形有债务人已经按时偿还了其债务,要更换担保人,以及担保人是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签订的担保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担保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