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工伤伤残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农民工可以在一年内依法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而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有效的诊断证明等。
职工申请工伤鉴定流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且提供相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一般来说,伤残鉴定没有特别规定鉴定时机的时间,在伤者诊疗结束后,客观上符合可以鉴定的条件就可以做伤残鉴定,通常根据事故伤情不同而推测的时间不同,如骨折伤情会在事故发生后3-6个月之间,具体时间还要参考伤者恢复情况以及客观条件,再就是时间比较
审查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该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则需要回避。
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XX省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后,伤残鉴定时间是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没有规定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
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非基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主观原因工伤认定申请过期的,可以延长申请时间;最后申请时间仍然过期,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规定: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
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时效为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应当及时提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认定部门遇到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延长认定时间
工伤等级鉴定一般会在六十日内出结果,但工伤申请中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社保行政部门应在十五日内出结果。上述期限从社保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