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中断,并非一律不能中断。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 一、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保证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对于这一诉讼时效,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有特殊情况的,还可以申请延长。保证债权是指设定了保证担保,债权人可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一种债权。对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为三年。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法律规定,现在的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的计算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请求的期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保证人替债务人清偿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能再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即保证人可以以该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清偿债务。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指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属于一般的民事案件纠纷,根据民法总则规定,现在的连带责任保证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三年的时间是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则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义务人自愿履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主债务诉讼时效与保证诉讼时效的关系如下: 1、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是不一定会中断的; 2、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也中止。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况: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连带之债是指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