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若经法院起诉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当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过程。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付抚养费的,夫妻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如果双方已经签订离婚协议的,离婚后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的,原抚养协议已经法院确认的,或者是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离婚的,可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的离婚登记,可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
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况下,一般可由夫妻再次就抚养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支付抚养费,但前述方式仅限于双方协议确认抚养费的情形,若扶养费用由生效裁判载明。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男方抚养费应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以需要抚养子女到十八周岁为止,计算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所需的抚养费总数并一次性给付完毕,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离婚后不给抚养费不意味着就没有探视权。也就是说,我国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给抚养费的父亲或母亲没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指的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探视权的具体行使方式。行使探视
《民法典》规定离婚不给抚养费,另一方是可以起诉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以及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离婚抚养费不给,抚养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没有抚养权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如果拒不支付,可以从对方的财产中强制扣除,如果对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将其财物进行抵扣。如
如果对方不给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不给抚养费被拉黑五年会解除。 抚养费,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一方不给抚养费也不可以终止探视。法律规定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无权取消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但是如果一方的探视,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中断探视的权力。一旦另一方终止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