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公司法人承担公司债务是公司法人是公司股东之一,且认缴出资并持有公司部分股权时,当公司出现债务的情况,只要履行完出资义务后,就不会承担其他责任。如果公司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不仅公司将为纳入失信名单,法人也可能会纳入失信名单。
与公司不同,企业的投资者一般需要以自己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同,投资者也应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种无限责任包括三层含义:一是企业债务完全由投资者独立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
公司法2005年起有了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出资部分承担有限责任,但对于股东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照法人人格否定(所有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则,要求其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仅只指有限部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由其经营行为决定,例如经营过程中发生负债的,应当承担债务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非法经营、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对消费者的经济赔偿责任;经营过程中涉嫌犯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等。 一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在公司破产后,并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也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其独立的法人财产,并由此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破产后,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
原则上,公司法人被起诉,由于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所以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公司财产清偿,公司股东仅在其出资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