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去被告公司注册地点,也可以去劳动合同履行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可由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或者法庭出示。司法实践中,包括录音的证据要被采纳,必须满足证据的额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其中,录音证据要被采纳,一般至少也要满足以下两点: 1、不是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 1、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 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异议的条件有: 1、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主体; 2、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形式; 4、劳动争议管辖权异议的提出。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申请人工资数额;工作牌/上岗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处理时限一般是四十五日。仲裁庭需要作出书面的裁决,并及时送达给各当事人;但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不超过十五日。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 3、进行审理并依据审理的内容进行宣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仲裁科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