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3、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赠与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 先要搞清楚“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从主体(权利、义务的当事人)、客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内容(权利、义务)三个方面来把握。 赠与关系是赠与人将自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的关系包容的,即行政关系包含了行政法律关系。具体而言,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就是行政关系中的一种,受
1、二者的概念不同。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法律程序要求比较严格。 2、主体不同。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其不同于其他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特点,在于合同关系的相对性。所谓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在大陆法中通常被称为债的相对性,它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
未婚同居即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该种关系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行为,现行法律不做干涉,但一方或双方都有配偶的同居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行为与准法律行为关系是:两者的联系:1、二者都是当事人的表示行为;2、二者都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是当事人是主动意思的,这样才具有法律后果;两者的区别:1、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上的效果是由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2、准法律行为的效
《民法典》中行纪合同不属于单务合同,而是属于双务合同。法律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