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
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抵押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一般保证的方式来承担保证责任。
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质押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押人要承担的责任是将质押的财产优先受偿给质权人。质权人可以与质押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有连带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抵押担保一般并不是连带保证责任。抵押担保是担保的一种,而保证也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二者一般是分开使用的,但是当事人如果约定抵押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该担保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是不是承担连带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保证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具体情况如
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