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4
著作权人应当依法行使著作权。著作行使是指由作者和作者以外的其他著作人依法对该作品的各种利用。著作权的行使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1、他人通过许可合同,被许可可以使用作品; 2、他人通过著作转让合同,取得著作从而使用作品; 3、他人根据法律规定,
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情况如下: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人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 4、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作品
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在我国较为普遍与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
1、国家单位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2、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3、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侵犯著作权构成犯罪的情形主要有: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著作权合理使用 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
著作权转让和著作权许可使用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是否具有主体变换。著作权的转让指的是著作权主体的转换,著作权由一人转变为另一人所有,受让人成为著作权新的权利主体。而著作权许可并没有进行主体变换,只是著作权人将一部分权利许可给他人在特定条
著作权,在过去被称为版权。著作权的使用权主要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其中的人身权指的是,创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又被称为著作精神权利。具体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人身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按照民法的共同共有关系来处理。因此,如果合作人想要行使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就应当获得对方当事人,也就是共同共有人的同意。但是,对于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就不需要适用上述的要求。能够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主要是指,作者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