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
公司监事不一定是股东。监事一般是由股东和职工代表担任。不是股东的职工作为职工代表,也可以担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一定要在职工代表中产生,不是职工代表的职工不能担任监事。我国《公司法》并没有禁止公司股东担任公司监事,只规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权转让分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股东退股股权转让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由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书面的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对外转让,要经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增资扩股一般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有约定的除外。在有新股东投资入股的情况下,老股东还需做出声明放弃全部或部分优先认缴出资权利。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增资扩股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新
合伙分配股权的方式: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若是有技术入股或者是专利入股的,需要将其技术折算成资金,再进行重新分配;会技术的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将技术按照价值折合成现金的方法进行分配。商定好初步的股权分配之后,还要确定好增资、退出等等的股权变更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种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该股权转让行为应当经过
区分股权质押与股票质押有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质押在定义是一般指的是把股票持有人所持的股票或者股权当作抵押品的形式,向银行申请贷款或者是向第三方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所提供的一种抵押品担保;按照目前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内容的相关规定,如果质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股东大会的具体人数要求。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具体人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为2-200人。至于
法院实行股权查封时,若是保全阶段的查封是不用评估的,只要查封“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在民诉法的司法解释中,这个范围的表述为“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被告的财产”。 若是在执行阶段的查封,在拍卖之前,就需要评估,还要收取一定的
股权争议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约定,将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书面提交给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请求对争议进行裁决; 4、
合伙股权分配主要有以下方式: 1、通常合伙的股权分配是按照出资比例, 2、主创始人绝对控股型。主要的创始人,至少拿67%的股份,然后其他的合伙人,根据能力、资金等内容来确定股份。这样就能保证主创人的绝对控股; 3、相对控股型。主要的创始人,
股东是能够担任监事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股东不能当公司的监事,但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担任监事。 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人数至少要有三个人。如果股东的人数比较少或者公司规模不大的,则可以设一到两名的监事,但是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要包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