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1
因车祸死亡,如果死亡方自己负全责的,对方如何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1、如果对方是非机动车的,则对方不承担赔偿责任;2、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应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土地承包权的继承视情况而定: 在承包期内,一个家庭里有一个或以上的家庭成员死亡,但家庭里还有人在的,这种情况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如果家庭成员已经都不在,全部死亡的,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土地问题。 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继承法》关于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遗产可以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父母死亡房子是公房,是不能继承的。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能被继承。只有在房屋转变所有权以后才可以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抚养协议继承,上述两种情况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
担保人死亡继承人需要承担责任。继承人应当在在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可以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实际上,不附带义务的权利都是可以放弃的。虽然权利会给行为人带来一种利益,但是放弃利益还是法律允许的。因此,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前,继承人都可以放弃继承遗产的权利,也就是继承权。需要注意的
根据我国执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被冻结的。因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对受到伤害的人进行的赔偿,它具有专属性,获得这个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到伤害的人,它不能被认定为遗产,所以不能被冻结。如果死者的近亲属想要拿回死亡赔偿金,他可以自己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应赔偿以下费用:1、丧葬费。一般以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赔偿六个月。2、死亡赔偿金。以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60岁以下的赔偿二十年。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
职工工伤死亡后,赔偿给亲属的项目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这个标准每年都会变化,一般每年至少增加数万元。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1、一次性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这项费用专属于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职工的配偶可以获得该抚恤金的40%,其他的亲属可获得该抚恤金的30%,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收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