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且属于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合同的,劳动关系则自用工之日起开
公序良俗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情况下,可以以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和善良的风俗习惯进行民事行为;民事纠纷的仲裁者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可以运用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与善良风
一方面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可以以及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和善良的风俗习惯进行民事行为;另一方面,民事纠纷的仲裁者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可以运用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与善良风俗习惯
审查原则的内容包括: 1、既要对原审法院所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进行审查,又要对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进行审查; 2、既要对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又要对未上诉或抗诉的部分进行审查; 3、在共同犯罪案件中,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就
财产分配原则包括意思自治;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不需要保护的。
非法证据包含: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
行政立法的原则有哪些 (一)依法立法原则依法立法原则包括法律优先原则与法律保留原则。 1、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优先,又称法律优越或法律优位,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实施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表现在行政立法上,就要求行政立法不得同现
一、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要为国家、社会以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种规范的行为模式,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立法的科学性原则,
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除因分立或者合并而解散的情形外,应当成立清算组; 2、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依照清算方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
1.根据公正原则,运用自己的权利,尽力实现患者基本医疗和护理的平等。 2.态度上平等地对待一切患者(包括社会弱势群体,老人、儿童、精神病及残疾人等)。 3.出现医患纠纷,以及在医护差错事故处理中,坚持实事求是,站在公正立场上。
公平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国家不得任意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差别待遇。公平原则广泛适用于政府立法、行政执法以及行政救济等行政法领域。在政府立法领域,经常发生的情形是:通过归类,政府立法对在特定范围之内和特定范围之
婚姻自由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结婚的自由,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自由的选择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