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不同的启动再审的部门也反映了当事人有不同的申诉救济途径,当事人不仅仅可以到中级人民法院反映诉求,也可以到省高院、检察院进行申诉
当事人不服中级法院再审裁定的,一般不可以向高院申请再审,但是如果再审理由成立的,可以申请再审。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理由。
当事人对于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如果能够满足再次开庭审理的条件的话,就是可以要求再次进行审理的,而进行再次申请法院审理的结果一般就是分为两种结果,一种就是法院接受申请再一次的开庭审理,第二种就是法院驳回再申审申请的请求。
1、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裁判文书案号; 3、具体的再审请求; 4、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再审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并由再审申请人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终审后六个月可以申请再审。 1、当判决下来之后,在六个月的期限内可以提出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
调解书再审申请的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
申诉书和再审申请书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申诉书是基于当事人具有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而提出的;而再审申请书则是基于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权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申诉书是在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即判决、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审
民事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的法定条件是,调解违反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果调解程序和调解协议书完全合法,法院不会启动再审程序。调解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应当通过原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