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诉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不服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
对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复议的。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构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诉讼的。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离婚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只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等才具有强制执行力。 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要求
强制执行是能申请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相对方拒绝履行判决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裁决,是可以申请进行强制执行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若不履行的,可以对其进行强制履行。
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不服行政裁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强制执行行政复议的决定办法:如果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则由原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复议机关变更原行政行为,则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 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 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