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相对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如果也符合其他的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会予以受理。
一方不履行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复议的,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行政裁定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方式主要有两种:1.责令限期履行。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其限期履行。2.依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后,就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是能够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强制是能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而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或者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一般都可以在六十日的有效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
对强制执行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是一定会强制执行。对于行政处罚来说,只有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