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1、债务人如果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 2、如果债务人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债务人就不需要偿还债务,法院可以终结执行。
欠债人死亡的,债务由以下人员偿还: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时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伙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的财务以及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合伙人只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公司的对外债务首先应当用公司的财产来承担,如果公司债务不能清偿债务的,则如果是普通合伙的,由所以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如果是有限合伙的,则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从资合性的特点出发,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有利于合伙企业进行融资。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清偿责任,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是补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解散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合伙人之所以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合伙财产的共有性质及合伙人对第三人的共同行为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
合伙人个人债务应作以下处理: 1、一般情况下,个人债务应由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行协商由该自有财产清偿; 2、如果不足清偿的,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其组织形式,因为合伙企业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
由于普通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以全体合伙人或合伙人中的数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合伙人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于清偿合伙债务的支出已经超出内部盈亏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予以追偿。
合伙公司分家债务应该由分立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合伙公司分立,则之前的财产和债务应该做相应的分割。公司在分立之后,应该编制资产的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该从做出分立的决议当天开始十天之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天之内在报纸上公告。合伙公司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