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对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取得法院做出生效判决书,之后依法向法院对被告进行强制执行。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只能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执行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要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共同财产偿还不清,那债权人可以要求执行夫妻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债权人执行了一方的个人财产之后,被执行财产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偿还。
一般如果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按照规定会在六个月内执行,如果人民法院从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没有执行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夫妻一方债务的执行:不追加被执行人,但执行实施中初步审查后能判断被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直接执行该财产,产生争议时,通过案外人异议之诉程序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
一方债务通常是不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法应由个人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一般不能执行夫妻共同房屋去偿还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因为一方的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起诉的,判决之后,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屋。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此时可以执行的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属于欠债一方的那部分份额。具体就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但在执行的时候需要同时通知共有人。
1、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债务人是连带责任关系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担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在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申请执行人不得只申请执行担保人。
如果申请人在撤销执行申请时没有明确放弃实体权利,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法院应当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这种程序性权利可以赋予其较大的自由支配权,即可以允许申请人申请执行,也应允许其撤回申请。撤销执行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债权。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债务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要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是在向法院起诉之后,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义务人依然拒不履行的情况下。
夫妻个人债务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没有偿还的责任,所以不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可以执行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财产。 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所负的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则该笔债务会认定
过了执行期限一般不可以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