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环境污染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环境侵权民事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的规定如下: 1、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环境污染纠纷,污染者应当对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况以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两
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中的受害人则无需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进行证明;加害人不得以自己没有过错作为抗辩。
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时效最长是十年。根据法律规定,犯污染环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诉时效是5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汽车喷漆污染环境归当地环保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工商部门管理。喷漆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环保部门可以要求停止喷漆,并且变更喷漆工艺或者安装喷漆废气处理设备。
一般贪污罪的处罚: 1、贪污数额较大、情节较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涉及环境污染责任的分配中的侵权责任,应当根据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多种因素进行划分。只有一个侵权人的,则无需进行划分,由其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