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2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离婚诉讼应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离婚诉讼应该去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军事法院起诉。
可以直接到中级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到中院需要符合中院的管辖。从标的、案件复杂情况、对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考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我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在做好军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 1、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
具体军人离婚法院怎么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1、从语义解释上看,这里所指的“配偶”不应是军人;否则该语句后半部分出现的
离婚属于民事案件,军事法院不受理。但是可以双方是军人起诉离婚吗的答案是肯定的,只是不能在军事法院起诉。军事法院作为专门人民法院,是国家设立在军队中的审判机关。根据国家司法权统一行使的原则,军事法院依照
法院起诉可以异地起诉。如果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可以异地起诉,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异地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不可以;如果选择异地起诉的那个法院认为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会移送给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3条的规定,国家保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可能涉嫌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法规定的破坏军婚罪的刑事责任。军人离婚了,也可以向相关机关举报第三者存在破坏军婚的行为。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第三者确实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