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有效的。
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是利害关系人; 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是利害关
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重婚; (二)夫妻双方间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夫妻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如果都已经到了法定结婚年龄,那么该无效婚姻转为有效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
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是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情形。当事方只能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人: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原因: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宣告婚姻无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
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人: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无效婚姻适用范围:无效婚姻的适用范围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即使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婚姻仍然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
在我国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为:一般由相关人员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并调查,符合条件的,由法院进行判决。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