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5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形如下: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医疗事故的责任人是医疗机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医疗事故罪,那么医务人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医院医疗事故赔偿根据医院方的过错责任以及患者人身损害程度的不同,将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没有疾病因素参与。常见于医疗责任事故,如左右不分,把患者健康的器官切除或者损伤了,或者违背用药禁忌导致患者死亡的。责任比例为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犯本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
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包括: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 3.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 4.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