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一、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
刑事诉讼法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含义: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检、法三机关分别行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等原则。
刑事抗诉的法定理由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法律含义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
刑事抗诉人的范围是人民检察院、被害人。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有下列法律义务: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个合理期限,一般不超过30天,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两种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同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抗诉期间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事案件抗诉的理由如下: 1、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律事实不清,指控犯罪证据不足; 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 3、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 4、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一罪判
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刑事诉讼法中申诉的含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但申诉期间不会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抗辩权是在一种受到他人不正当的行使其权利对自身权益的损害时的一种对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