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7
房产继承诉讼所需手续如下: 1、当事人前往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按期参加庭审; 房产继承诉讼所需材料如下: 1、继承人本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结婚的结婚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登记,并发放房屋产权证书。
继承房屋遗产需要材料有: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死亡关系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有宣布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1、民事起诉状三份(其中两份交法院,一份留存开庭时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二代证需要正反面都复印); 3、授权委托书一份(如委托律师或他人); 4、证据三套(其中两套交法院,一套留存开庭时用)。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完成过户手续,房产的所有权依法由房产证上登记的一方拥有。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初始登记证、平面图。
办理房产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财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5、公证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在房地产赠与公证中,一般所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所需的申请书; 2、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 3、原房地产权证;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继承证明文件及公证书; 6、由市房屋土地测绘中心提供的房屋勘丈表、房屋平面图及地
一、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
房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后,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继承其房产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继承公证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该房屋的房产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继承人的身份
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的合同、房号确认书、实测房屋面积、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的房价结算表、测绘表、房屋登记表、户口本两份平面图。还需要准备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