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累犯分为两类: 一类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 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一类是一般累犯,也称普通累犯。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第二类是特别累犯。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被判处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
法律对于主犯的处罚原则存在两种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法律对于主犯的规定还
刑法对主犯的处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二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该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或者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具体如下: (一)处罚法定原则; (二)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三)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 (四)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五)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原则; (六)救济原则; (七)处罚追究实效原则。
犯罪预备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犯罪预备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
犯罪中止的特征是这样的: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处罚原则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对于构成累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累犯一般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单位犯罪是指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我国刑罚在处罚单位犯罪时,原则上采取“双罚制”,同时也不排除法律特殊规定的“单罚制”。双罚制是指对于单位犯罪的,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在我国
1、单位犯罪是指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处罚原则是单位犯罪的两罚制和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采取两罚制。刑法在某些情况下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单罚制,即只处罚自然人而不处罚单位。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但是,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或者规定只定一罪,却同时规定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
对于牵连犯,一般应该以“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因索取或者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牵连犯是指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