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关于挪用公款归还了的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挪用公款罪,它分三种情况: 第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第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 第三种情况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三个月未归还的。 那么其中第三种情况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挪用公款会被判刑,员工毫不知情下是不负法律责任的,法律没有规定过失使公司受到损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是有意的,那么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判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挪用公款罪是不会判死刑的,挪用公款罪最高法定刑是无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满足以下条件的,适用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
挪用公款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罪,达到法定标准的依法定罪量刑。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所谓挪用公款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这个问题关键要看你挪用公款使用的时间。根据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应当予以立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如果超过3个月未还,就会被检察院刑事立案,就是说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通常情况
触犯挪用公款罪应根据其犯罪情节,有无悔罪表现、再犯罪的危险,或者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有无重大不良影响判断是否具备缓刑条件。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挪用公款还上了也是有可能判刑的。如果是3个月内还清,那么就不构成犯罪;然后要看挪用公款的数量,如果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就算未超3个月仍然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罪不属于渎职罪,而是属于贪污贿赂罪。构成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