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婚前买房,一般情况下在婚后不能算入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婚前买房,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缔结之前,就已经用自己的财产购置了房产,同时该套房产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如果婚前买房,在婚后所有权人同意加上配偶的名字的话
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后也属于其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
并不是在婚前购买的房屋都属于共同财产。只有在以下情形之下,婚前买的房屋才算做婚前个人财产。第一就是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是属于出资方的名下,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第二就是男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无论房屋由
婚后买的房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以下情形的,那么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1)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婚后一方父母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的名下
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要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关键。与此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
婚前买房,不一定能够算入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购置、同时能够被纳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主要是指:1、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已经共同出资购置的房产。需要注意,这时候并不要求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算只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也能够被认定为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即以当事人的意愿为先。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可以双方平分,也可以一方少分,甚至可以一方不分,只要能够达成合意,法律均不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一方都可以起
婚前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得到的财产。而这里所说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指: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一段时间。而婚前财产是指,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换句话说,婚前财产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共有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
中国澳门地区并没有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换句话说,在中国澳门地区夫妻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四种婚姻财产制度:第一种是取得共同财产制;第二种是一般共同财产制;第三种是夫妻婚后财产分别所有制;最后一种是取得财产分享制。具体来说,根据澳门地区相关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方式:实物分割;价金分割;作价补偿。实物分割就是对财产根据双方应得份额分割财产;价金分割就是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是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或者拍卖的价金进行分割;作价补偿就是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