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交通事故处理扣押期限一般是三十至四十天,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一般在三十日以内。特殊情形下,不会超过六十日。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2、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车辆被扣押的一般需要三十日可以提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交通事故起诉前可以申请法院扣押肇事车辆。交通事故起诉前申请法院扣押肇事车辆在法律上称为诉前保全,只要向法院递交诉前保全申请书,缴纳保全费,同时提供保全担保就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扣押该肇事车辆,一般法院的立案庭都会受理这种案件的,保全以后15天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交通事故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限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暂扣车辆最长四十天。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根据有关规定可以暂扣责任方的肇事车辆,责令事故责任方预付事故赔偿金,一旦对方拒绝预付或预付数额不足的,事故车辆可以长期扣下去,没有时间限制。
交警不能无限期扣押事故车辆。一般来说,最长35天,机动车方可以要求交警发还事故车辆;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负责人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65天发还事故车辆。
涉事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有如下情形:一般情况: 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 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 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
交通事故车辆被扣有期限,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交警有权扣留事故车辆不超过六十天。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因检查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的,那么交警要当场制作治安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证明,交给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的期限和证件。